我是一尾普通的汉江鱼,在这片润养荆楚的“母亲河”里,已栖居了三载。
江水清得能看见水底圆润的卵石,岸边的芦苇荡随风轻摇,像一道温柔的屏障。
自2021年十年禁渔令施行后,消失多年的中华鳑鲏又在浅滩摆尾,多鳞白甲鱼也重新在岩缝间穿梭,我们的尾鳍扫过水面,溅起的水花里,全是安稳日子的气息。
可这份安稳,终究被贪念打破。2025年3月的一个黄昏,一阵刺耳的嗡鸣突然刺破江面的静谧,像一把钝刀,割裂了所有安宁。下一秒,一股尖锐的刺痛顺着鳞甲钻进我的五脏六腑,让我浑身僵硬,几乎失去游动的力气——是电鱼机!
那无形的电流像贪婪的魔爪,瞬间笼罩了整片水域,身边的鲫鱼翻着白肚浮向水面,鲤鱼在石缝间痛苦扭动,擅长潜伏的乌鳢也失去了往日的敏捷,一条条被电流击晕。
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钻进深深的石缝,透过石缝的微光,看见两个穿着下水衣的人,背着笨重的工具在水中挪动,旁边还有一人举着塑料箱,麻木地将我的伙伴们捞起。短短一小时,48条生命、52.75公斤渔获物,成了他们私欲的战利品。
好在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将那两个正在操作电鱼工具的人当场查获,而负责收集渔获物的人则仓皇逃离。
日子在不安中缓缓流淌,江面虽重归静谧,可那些逝去的伙伴,却再也不会回来。
直到2025年5月的一个清晨,我看见那两个被当场查获的人,捧着满满几盆鱼苗,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小心翼翼地将鱼苗放入指定增殖放流点——5万尾鲢鱼、鳙鱼苗,像一颗颗跳动的希望,顺着水流散开,小小的身影在清水中欢快地游动,渐渐融入我们的族群。这是非法捕捞者为弥补过错,给汉江的忏悔与补偿。
时间到了2026年2月,我才得知,樊城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刑事案件。三人自愿认罪认罚,樊城区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张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份判决,不仅是对破坏生态行为的严厉惩戒,更是司法力量守护汉江生灵、捍卫生态红线的鲜明写照,让每一个心存侥幸的人都明白,生态不可侵犯,法律不容亵渎。
如今,春和景明,汉江水愈发澄澈,去年放流的鱼苗已然长大,岸边的芦苇也长得愈发繁茂。这生机勃勃的一切,离不开司法力量的坚定守护——正是那份公正的判决,震慑了潜在的违法行为,守住了汉江的生态底线,为我们的家园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司法屏障。
我是一尾普通的汉江鱼,鳞甲上刻着家园的伤痛,也映着重生的微光。从2025年3月的浩劫,到5月的生态修复,再到2026年2月的司法判决,我清晰见证了司法力量是守护汉江生态最坚实、最可靠的支撑。汉江的碧波永续,生灵的自在生长,从来都离不开司法的护航——它以公正裁判划定生态红线,以严厉惩戒震慑违法行为,以宽严相济引导主动修复,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着这片润养荆楚的母亲河,守护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愿这一江春水,从此只有鱼跃,再无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