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随着手机转账提示音清脆响起,5000元赔偿款实时转入原告账户,一场僵持许久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在太平店镇李家湾村委会的巡回法庭里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日,樊城区法院太平店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联合村委力量现场调处,以柔性司法成功化解纠纷。
时间回溯到2025年11月,赵某驾驶电动两轮车行驶至某路段,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后下车准备买菜时,车辆不慎侧倒,与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的钱某发生碰撞,致钱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钱某无责任。钱某当日被送往医院救治,此后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钱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到当事人居住在较远的乡村,出行不便,为减轻群众诉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就地开庭、就地调解。
庭审中,法官依法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认真听取原告诉求与被告答辩意见,梳理争议焦点。
钱某坦言,自己并非执意要打官司,原本也愿意坐下来协商赔偿问题,但赵某始终态度消极,不愿正面沟通,这才让矛盾一步步激化。而赵某虽对事故发生过程没有异议,但是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对赔偿事宜较为抵触。
通过庭审,法官发现双方虽然情绪对立,但并非没有调解的基础。庭审后,法官立即抓住时机,联合村干部,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
村干部常年扎根乡村,与群众走得近、对村情摸得透,他们以拉家常、讲道理的方式,帮助当事人疏解心里的怨气,理清事件利弊;法官则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一边耐心引导赵某还原事故发生的具体情景,释明其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讲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另一边安抚钱某的情绪,客观说明赵某的实际困难,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慢慢解开心里的“疙瘩”,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
经过法官和村干部耐心的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彻底放下对立情绪。赵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责任,承诺尽快履行赔偿义务;钱某也表示理解赵某的实际情况,同意适当减免部分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现场一次性向钱某支付赔偿款5000元。这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从庄严法庭到乡村院落,从严谨审理到围坐谈心,太平店法庭通过一次次“家门口”的巡回审判,将司法温情融入烟火人间,用脚步丈量民情,以调解缝合裂痕,让法治的暖阳照进乡土深处,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留在百姓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