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

2018-09-21 10:04
来源: 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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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

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案质量。

 

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与其他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2019年)

启动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依法及时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二阶段(2019年)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2020年)

与其他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