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是给我外甥办的,我就签了个字,一分钱都没经过我手,凭什么让我还钱!”
樊城区法院内,李某拍着桌子,情绪激动。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不过是好心帮了个忙,怎么就成了必须还钱的“冤大头”?
李某出于亲属情谊,以本人名义为外甥办理贷款,全部借款由外甥实际支配使用。由于李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金融机构依法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承担还款责任。
对此,李某一直难以接受,坚持认为自己没拿钱、没用钱,不应由她来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先后两次组织和解。然而,双方在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关键事项上分歧巨大,协商均以失败告终。后来,李某更是隐匿行踪,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局,执行干警沉下心来,重新审视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他意识到李某与一般被执行人不同,她的抗拒里既有对法律规定的误解,更有朴素情感上的委屈。如果机械执行、简单结案,不仅难以让她服判息诉,还可能激化亲属之间的矛盾。
“案子的症结,出在李某外甥身上。只有让贷款受益人也参与进来,才能商量出真正可行的解决方案,也才能从源头避免由案生案。”
执行干警迅速调整策略,将突破口从李某一人,拓展至其外甥一家。
思路既定,执行干警一方面结合借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向李某本人释明以个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即为法定还款义务人,必须依法承担履约责任;另一方面,将更多心力投入与李某外甥一家的沟通之中,既讲清实际用款人应负的法律义务和道义责任,更从亲情入手,点明李某当初为外甥贷款的那份信任与情义。
法理入耳,李某心底的法律盲区被逐一点亮;亲情入心,亲属间的理解在对话中慢慢归位。经过长时间耐心劝导与释法明理,李某终于认清法律误区,表示愿意配合,李某外甥一家也深受触动,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履行完毕债务。
一场因“好心签字”引发的执行风波,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执行工作,既有雷霆万钧的力度,也有春风化雨的温度。樊城区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始终秉持“矛盾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的理念,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定分止争、修复关系的终点站,让公平正义既有千钧之重,亦有熨帖人心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