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啥矛盾了?襄阳两男子当街打架

2019-12-16 16:09
来源: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作者: 陶芳芳



原本只是小事,却因为有人冲动逞口舌之快,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闹得个一人轻伤,一人判刑。

5月19日11时许,小贝将汽车停放在樊城区人民西路小艺开的“机器猫超市”门前,小艺、小艺的舅舅纪某认为汽车挡到超市门影响了做生意,遂上前与小贝理论,三言两语后矛盾激化,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口角继而厮打起来。厮打中,小艺随手抓起水泥块砸向小贝,小贝七旬的母亲金某上前阻拉小艺,被小艺推倒在地并摔伤。

经鉴定,金某被他人伤及骨盆,致左侧耻骨上、下支两处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事后,小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被害人金某向樊城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19年6月21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小艺及其亲属一次性赔偿金某经济损失共计4万元。金某书面表示对小艺谅解,建议对小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小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小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小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小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法官寄语:被告人小艺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