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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立案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审判不公
问题类型:
刑事
【信件内容】
关于(2020)鄂0606民初5783号民事判决一案,在判决书上所罗列的证据中,我所提供的主要证据:因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导致我的财产损失没有赔偿才导致我未交物业费的原因,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规定,法院应该支持我的主张,但他却在判决书上却一字未提,作为法官判案,难道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如果都向他这样判案,法律的严肃性何在,作为一名公民又如何来伸张自己的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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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马文清
发信时间:
2020/12/31 12:15:55
【信件回复】
如你对判决内容不服,可依照法律程序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可将你反映的问题一并向上级法院提出,相信二审法院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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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1/5 14:38:37
【信件回复】
信件已转交给“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处理,请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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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1/1/4 9: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