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构建金融纠纷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优化金融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樊城区法院联合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在平安银行襄阳分行设立了全市首家“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7月1日,工作站举行揭牌仪式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日还召开了樊城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座谈会,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耿宏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襄阳监管分局消保科科长郝仕洪,消保中心主任胡杨和辖区内12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活动伊始,在郝仕洪科长的主持下,耿宏伟副院长和胡杨主任共同为工作站揭牌。该工作站系襄阳首个在金融机构设立的一站式金融多元解纷站点,站内设有调解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和宣传专区。工作站秉持“调解优先、司法兜底”原则,旨在实现金融纠纷早发现、早调解、早解决,督促银行机构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合力推动金融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前端。
揭牌仪式后,耿宏伟副院长和胡杨主任共同签署了《“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合作备忘录》。座谈会上,作为襄阳首家工作站试点银行,平安银行负责人分享了近年来平安银行在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先进经验。随后,11家银行代表逐一介绍了各自在金融多元解纷方面的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胡杨主任就工作站运行流程,法院、消保中心和银行机构职责,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进行了介绍。同时,从专业调解中心角度向各银行提出建议:一是要转变“以诉代调”的传统观念,正确认识调解工作,将调解机制嵌入投诉处理流程,对争议金额明确、事实清楚的纠纷优先在工作站自主调解,力争矛盾不成诉。二是要健全调解机制,制定激励考核机制,积极配合诉调对接工作,强化自主清收责任,优先过滤、化解部分矛盾纠纷,加强金融纠纷源头预防。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有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向金融消费者们普及工作站多元解纷模式,积极向上争取调解权限,广泛利用小额赔付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耿宏伟副院长表示,2024年樊城区法院“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改革试点成功通过省营商办验收,金融类纠纷源头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探索和贯彻金融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结合樊城区实际,工作站应运而生。为最大化发挥工作站效能,他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形势,提高金融纠纷多元解纷责任感。樊城区作为商业主城区,辖区内金融纠纷多发易发,人案矛盾尤为突出,各银行机构要压实自主清收主责,完善呆账核销机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主动参与多元解纷工作。二是要注重经验总结,探索具有樊城特色解纷新路径。在前期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要努力形成“失联修复、调解先行、适当保全、诉讼兜底”层层递进的金融纠纷化解模式,不断推动金融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三是要强化协调联动,不断提升金融多元解纷实效。希望各家银行积极支持和配合多元解纷工作,倾注更多人力、物力、资源参与到多元解纷工作之中,加强与法院、消保中心联系互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会商、研讨案件、发布案例等方式,持续增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切实把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业内、化解在萌芽。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以工作站为支点,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凝聚协同合力、深化成果落实,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协同优势,为维护辖区金融市场繁荣稳定、完善金融司法治理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