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挖机因合同纠纷停摆,租赁公司为欠款焦头烂额,一场跨越800公里的司法调解,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幕”直达纠纷双方,高效化解了矛盾。近期,樊城法院以“数字法院”建设为抓手,依托线上调解平台,成功化解一起跨省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以“零接触、高效率”的司法服务,交出了一份“司法为民”与“优化营商环境”双赢答卷。
跨省合作遇阻,企业陷入“诉讼马拉松”
2019年底,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与襄阳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向襄阳某公司提供租赁挖机等设备,用于某航道桥梁项目建设。然而项目竣工、租期届满后,双方因租赁设备损坏、租金支付节点等问题产生分歧。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主张襄阳某公司拖欠200余万元租金未付;襄阳某公司则认为因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未按期维护设备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应从租金中扣除。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5年4月,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向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襄阳某公司立即向其支付租金200余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较大、浙江某机械设备公司参与诉讼成本较高,承办法官决定先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正面临资金周转压力,而襄阳某公司似乎还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不能让距离成为解纷的绊脚石!”为尽可能减少对两家企业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决定启动“涉企纠纷速调机制”,促成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达成调解意见。
电话破冰,千里传递“司法温度”
首次致电时,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的王经理语气带着明显怨气:“设备进场时都经过签收确认,现在工程项目已经结束这么久,租金却只付了一半!”襄阳某公司的李总则说:“租金我们是要付的,但是施工过程中因浙江那边没有及时维护设备,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我方要求从租金中扣除。”
本案虽然矛盾突出,但争议焦点明确。连续三天,承办法官每天都安排专属通话时间,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对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法官深入了解设备损坏的原因、双方关于设备维护的约定,提示如有约定则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对工期延误确有一定责任;对襄阳某公司,则警示付款条件已经达成,延迟付款会造成损失扩大,最终将给自己带来更为沉重的债务负担。
最后,根据与双方的沟通情况,法官提出初步调解方案:“襄阳某公司主张的工期延误赔偿金与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金额差距不大,建议双方各让一步,适当减免对方责任,将来有条件时才好继续合作。”
微法院线上确认,司法便民再升级
有了前期沟通的基础,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一致意见:浙江某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放弃资金占用利息的主张,襄阳某公司也不再要求赔偿工期延误损失,并承诺于2025年10月前一次性偿还拖欠的租金200余万元。见双方达成一致,为更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进一步提出双方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线上签署调解协议。
在承办法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登录“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按照流程指引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由平台自动比对工商登记信息。在小程序的“在线调解”板块,承办法官线上上传调解协议,双方实时查看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以电子签章的方式即时完成调解协议签署。同日,承办法官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完成送达。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效率和公正则是法治环境的生命线。”从“千里奔波”到“云端握手”,樊城法院以“电话沟通+线上签署”的模式,采用“涉企纠纷速调机制”,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出发,通过线上调解缩短解纷周期,避免企业因诉讼陷入“运营僵局”,为跨省纠纷化解问题提供了一份让企业满意的答卷。下一步,樊城法院将继续以数字司法为笔,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营商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