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樊城区前进路交警支队办公楼一楼六间门面的租户们正在忙碌地搬运着店内的物品,数名身着警服的男子穿梭其中,十分显眼,这是樊城法院执行局“帮助”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的一个场景。
六名被执行人原租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六间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愿腾退房屋,双方发生纠纷引发诉讼,樊城法院判决六名租户腾空房屋。判决生效后,六名租户迟迟不肯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员在数十次的登门造访中了解到,引起被执行人强烈抵触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接手店面时支付了高额转让费,另寻门面还要再次支付转让费,损失太大。感受到被执行人的苦衷,执行员们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讲事实、摆道理、讲法律,渐渐地打开他们的心结,为了尽可能帮助被执行人减少搬迁带来的开支,执行员还联系了车辆和数名法警帮助他们搬家。
执行员的“温情“终于感动了被执行人,“本来想跟你们一直耗下去的,甚至还有上访的打算,但看到你们一趟趟地跑路,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又联系车又联系人地帮助我们,人心都是肉长的,啥都不说了,我们搬!”
一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就这样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