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提效率 多元调解促和谐

樊城区法院立案环节化解矛盾效果好

2013-12-11 10:05
作者: 刘茜倩    浏览: 601

近期,樊城区法院以开展“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工程、重点办好十件惠民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立案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将矛盾化解在"初级阶段",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在立案庭增设小额诉讼审理小组。对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且符合小额诉讼审理条件的案件做到“三及时”:及时移交、及时开庭、及时裁判。

二、加大立案调解、诉前调解的力度。在审查立案时,增加一项审查步骤,即审查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是否有调解的可能。对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先行调解。

三、多方协调形成调解联动机制。在立案庭建立调解组织信息库,畅通与各居(村)委会、办事处、司法所等调解组织的对接渠道,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

开展上述工作仅半个月,樊城区法院已审结小额速裁案件8件、庭前调解案件6件、司法确认案件12件,有效缓解了该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使当事人的诉讼周期大为缩短,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诉讼当事人和审判机关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