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群众常常喜欢在麻将桌上打发时间,本来是为了休闲放松,有的人却因麻将桌上的点滴小事,管理不好情绪让自己摊上大事儿……近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
2018年某天,何某、孙某和李某三人在樊城区某菜市场门口摆摊,因闲来无聊想要凑一桌打打麻将。孙某认为何某的麻将牌摆放不规范,于是与其发生争吵,两人互不相让,孙某持铁锹打在何某后背上,何某顺手拾起自己摊位上的水果刀将孙某右胸部和左下腹部捅伤。案发后,经公安民警现场口头传唤,何某主动供述了上述事实。
经鉴定,孙某肠破裂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脾破裂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右胸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另查明,案发后,何某的亲属已代其赔偿孙某经济损失6.5万元,孙某书面表示对何某谅解。
1.被害人孙某先动手,其行为对于损害后果起何种作用?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害人孙某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可以对被告人何某酌情减轻处罚。
2.被害人孙某仅是拿铁锹打何某,何某却拿水果刀把孙某捅成重伤,是否构成防卫过当?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孙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持刀对被害人实施的伤害,其行为不具备防卫性质,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结合被告人何某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自愿认罪的情形,樊城区法院作出判决: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将其犯罪使用的水果刀予以没收。(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