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2022年度湖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活动中,樊城区法院作为先进典型之一,被共青团湖北省委命名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着民族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关心的问题,樊城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2021年至2022年,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700余件,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平安社会方面作出了贡献。
一、加强少年审判力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新时代少年司法工作,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各界的心声期盼,更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樊城区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合议庭由政治素质高、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耐心细致的女性法官组成,同时在人民陪审员中邀请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爱心公益组织人员参与案件审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组合拳”,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坚持“双向保护”原则
注重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特殊、优先、全面、双向的保护,在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宽容但不纵容。推行圆桌审判,注重庭审温情关怀,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和目的,结合犯罪年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帮助分析犯罪成因,邀请人民陪审员与监护人一同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积极发挥和延伸法庭帮教职能作用,以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为目的开展帮教,与父母谈心,要求父母关注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多些陪伴、少些打骂,让未成年子女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社会的关爱,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审理郑某强奸罪一案中,法官发现郑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对郑某缺乏管教是郑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遂向郑母下发了《家庭教育令》,责令郑母加强家庭教育,多与郑某进行交流,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案件审结后,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积极跟踪回访,与多部门加强沟通联动,深入社区、学校、家庭,对涉罪青少年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解决,助力涉罪青少年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三、坚持“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特别是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坚决从严打击。审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在证据较为薄弱的情况下,从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特点与成年人的区别进行分析,明理释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刑罚。在审理被告人徐某强奸、猥亵儿童的案件中,对徐某自首、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从严掌握,说理部分进行详细阐述,最终对被告人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四、促进行政行为规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在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程序及实体权利。在未成年人黄某某治安管理处罚案中,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全面审查,既肯定了公安机关询问黄某某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依法减轻处罚、明确不执行行政拘留等一系列做法,又指出了公安机关询问时仅有一名民警的程序瑕疵,并据此依法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行政复议决定违法。
五、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联合开展家事回访
开展家事回访,是樊城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参与基层治理的创新之举,是家事法庭积极树立家事审判新理念,转变家事审判职能的具体体现。家事回访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办结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后,考虑到家事案件的亲情特点,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官联合妇联工作人员开展家事回访,尤其是对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详细了解抚养费的给予以及探望权行使等问题,并与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进行深入交流,叮嘱监护人要多关注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给予单亲未成年人更多的关心与照顾。对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及时跟进了解未成年子女在新环境生活、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帮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六、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
在基层村委会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系点,对辖区困难青少年进行一对一帮扶,密切关注结对青少年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结对青少年教育转化、技能培训、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促使结对青少年更好地融入社会。如在办理某政府诉张某某监护权案件时,得知张某某不让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法官及时与镇政府联系,了解张某家庭情况,同时与检察院、政府、学校、村委会等多部门联合协调解决,帮助他们正常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跟踪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避免孩子们因失学而折断了梦想的翅膀。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完成办案任务的同时,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常常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堂、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着重向未成年人讲解《反家庭暴力法》,让他们了解家暴,学会如何面对家暴。通过具体案例向未成年人讲解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教他们面对校园欺凌等违法行为时如何保护自己。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并重,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构筑自我保护的“防火墙”。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一如既往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司法审判中深入贯彻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积极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和形式,努力提升普法效果。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画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努力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