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廖某为了让微信上的朋友更多的关注自己,在朋友圈发布“XX市4千多个人报名参军,只要了200个,其中有40多个有艾滋病,爱惜自己,这是真实情况”的内容,同时又转发了几个微信群,引起大量不知情网友转发。经核实,廖某发布的信息纯属编造,他本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黄某和王某在某蛋糕店购买了肉松蛋糕,二人联想到网上看到的“棉花肉松”视频,便清洗蛋糕里的肉松,最后用早已准备好的棉花代替,并用手机录制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里,宣称该店销售蛋糕里的肉松是棉花,引起多名群众与该糕点店发生消费纠纷。经检验,肉松蛋糕未检验出棉花基因。黄某和王某也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网络造谣、传谣的犯罪成本很低,只需要守着电脑和手机敲一段话,再贴一张以假乱真的图片即可,但为此付出的法律代价却不轻。
针对散布谣言等行为,2006年3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虚假信息层出不穷的今天,我们该如何见招拆招,准确识别网络不实信息?小编总结了虚假信息的几个惯用伎俩。
1、套用公文样式,伪装权威来源
例如:禽流感流行期间,多个地市都流传出“红头文件”称该地菜市场发现禽流感案例被关闭,后经证实大部分都是经过PS的。
2、捏造重大灾害事故,引发群众恐慌
例如:2015年4月,有人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失火整整两天,已有300牧民失联”,引发网友关注。随后,经证实消息纯属谣言。
3、夸大事故后果,伪造死伤数据
例如:前一阵的九寨沟地震,有很多网友在微博、朋友圈中发布“九寨沟地震已造成数千人遇难,惨不忍睹!”的信息,并配上图片,引发群众恐慌。后经证实消息不属实,图片是汶川地震时拍摄的。
4、旧贴重播,各式骗局赚足眼球
例如:经常有网民发帖称“某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后遭人割肾”、“火车站被下迷药”、“军用望远镜中射出银针”等,这其实是发帖者恶意编造赚取关注的惯用伎俩。
5、“伪科学”盛行,编造食品谣言
例如:“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的怪鸡做鸡翅和鸡腿。” “热柠檬水能救你一辈子!喝热柠檬水抗癌效果比化疗强。” 后经证实信息不属实,也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图片都是PS的。
远离网络谣言,要有一定的科学、法律、社会常识,提高“免疫力”;学会确认网络信息的出处和可靠性,避免被单方面陈述所误导。面对众多的网上信息,网民不要轻信,更不要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误入法律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