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一女子大闹施工现场 双方动手两败俱伤

2018-09-05 17:17
来源: 牛首法庭
作者: 王佳雯    浏览: 588

 

2017年11月,牛首镇进行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在沿街地段开挖“接户井”,被告李某是该项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开挖到原告赵某门前时,赵某以施工开挖影响其出行找到李某,要求其停止施工。李某最初劝赵某有事可找政府反映,这项工程是政府决定的,且是利民惠民的工程。赵某不听劝,继续阻挠且大骂施工人员,并试图毁坏施工工具。

 

李某气急之下,扇了赵某一耳光,将其打倒在地。随后,赵某的家人报警并拨打了120。现赵某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2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牛首镇所进行的污水管网建设是造福广大牛首镇百姓的市政工程,赵某也是该市政工程的受益人之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给大家带来一些不便在所难免,广大群众应当给予充分理解。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经过赵某家门前时,暂时给赵某的日常通行带来了不便,但赵某不予体谅,找施工队扯皮,并作出故意损坏施工设备的行为,刺激了工程承包人李某。故对于造成赵某被打受伤的后果,其本人应承担一定责任。而李某遇事不冷静,其不是采用合法的方式解决与赵某之间的纠纷,而是简单粗暴地动手打人,造成赵某鼓膜穿孔的严重后果。李某应对赵某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遂判决李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6763.9元。

 

市政建设惠及各家各户,理应得到大家的支持。为避免矛盾的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施工前做好前期宣传工作,让大家了解并理解工程建设。人民群众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找政府商量而不应采取辱骂、破坏施工工具的手段来进行阻挠。施工人员也不应采取殴打等极端手段,一旦伤人,两败俱伤。(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