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挺高,从起诉到调解成功,只花了3天时间,还不收诉讼费!”3月28日,樊城区太平店镇村民李某面带笑容走出樊城法院诉前人民调解中心。在调解员刘成富的协调下,李某等21户村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2015年10月,某农业公司到太平店镇收购稻谷。由于现金短缺,该公司与村民们商议先支付部分款项,余款待年底收到货款后再补给农户。包括李某在内的21户村民同意该付款方式。然而到了偿还欠款日期,该公司却迟迟不予支付剩余欠款。“共计欠21户村民34万余元,春耕在即,再拿不到钱肯定会影响今年的生产。”李某说,随后,村民们将该公司诉至樊城区人民法院。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将村民们引导至诉前人民调解中心。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当事双方达成一致:为不耽误农民生产,该公司要在4月15日前向农户偿还50%的欠款,余款在6月30日前还清。事后,樊城法院立即就该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若该公司到期不履行义务,法院将直接予以强制执行。该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民事纠纷25起,大幅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