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樊城法院柿铺法庭开庭。原告向女士因感情破裂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王先生在外地工作无法及时赶回,委托其母到场参加庭审。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案情,法庭决定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与王先生对话,展开法庭调查。通过微信视频的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据悉,近一年来樊城法院已经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审结了3起民事纠纷。
近年来,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樊城法院大胆创新,不断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将现代化技术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完成电子送达,使用微信视频开展庭审,在微信公众号开辟“老赖”曝光台,开辟网上立案咨询服务端口,推行淘宝网司法拍卖……
新媒体手段的引入,打破了传统的办案模式,大大缩短办案的时间,灵活办案空间,既不影响程序公正性,也最大化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开辟了一条司法便民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