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月11日上午,樊城区法院附四楼大会议室内,国旗鲜艳、国徽高悬,肃穆而威严,新任的180名人民陪审员接受《任命书》后,在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霖同志的领誓下,面对国旗国徽、右拳紧握齐眉,庄严宣誓。
此次宣誓大会由刘霖副院长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天贵同志、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蔡孟春同志、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晓琼同志、区司法局局长仇子琦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何春燕同志作为监誓人参加了此次仪式。
仇子琦同志就人民陪审员今后如何履职提出要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希望新任人民陪审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好“审判员”“咨询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五员”作用,践诺履责、付诸行动,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孙天贵同志强调,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现实需要。同时,他也对新任命的陪审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参与,处理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宣誓仪式结束后,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肖磊围绕基本法律知识与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庭审注意事项、言谈礼仪禁忌等内容,对18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使新任陪审员明确自身职责定位,更好地投身到办案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