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莫名被打,伺机报复,持刀行凶入大牢,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8-07-23 13:02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刘俊逸    浏览: 735

 

俗话说,忍字头上一把刀。大多数人在遇事时,往往选择以和平方式化解矛盾,而有人却因忍不了一时之气,仇恨斗勇进了大牢,襄阳男子冯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7年圣诞节晚上,大家正在狂欢之时,冯某心中正在酝酿一“不平安”的计划。冯某因平安夜前夕被张某和钱某殴打,怀恨在心,越想越气愤,于是冲进樊城区柿铺办事处某村钱某家中,质问钱某为什么打自己,两人一言不合就争吵起来,冯某怒火中烧,拿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对着钱某腹部猛刺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钱某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冯某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犯罪使用的单刃刀予以没收。(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