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工作繁忙,很多人都会利用周末的空闲时光与亲朋好友欢聚。欢乐时光怎么少得了美酒佳肴的陪伴,高兴之余,也常常有人忘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告诫,一不小心就贪杯了。下面我们就来看两个案例。
(1)张军平时坚持开车时滴酒不沾。2017年2月某晚,参加好友的生日聚会时,经不住朋友们的百般劝说,张军喝了点酒,又跟朋友们一起去KTV玩到半夜。从KTV出来后,张军驾车行至一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在酒精的麻痹下,一阵浓浓的困意袭来,张军睡着了,后经他人报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张军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2.5毫克,被公安机关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
(2)2016年11月某晚,张伟与朋友李明酒足饭饱后,李明驾驶小型越野车行至路口时,被民警拦下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看到李明接受检查,原本坐在副驾座位上的张伟从迷迷糊糊中清醒过来,从副驾驶座位爬到驾驶员座位,驾驶该车驶离现场,后被民警拦下。经检测,张伟和李明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都达到了80毫克以上,被樊城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喝酒后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往往会闹出很多笑话,当事人事后想起也常常后悔不已。 细心的人可能注意,同样是喝酒后开车,为什么上面两个案例的结果不一样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
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即视为饮酒驾驶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12分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即视为醉酒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虽古语有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可往往却是“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希望大家都能将“平安出行”记在心间,在实际行动中拒绝酒驾。(文中出现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