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撞“醉驾”谁的责任大?

2014-12-0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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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逆行的撞上醉驾的,该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呢?昨日记者获悉,樊城法院近日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逆行司机被判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赔偿醉驾司机。

【案情简介】

今年2月17日,龚某受邀参加叔叔的生日宴。当晚11时许,龚某和叔叔以及6名亲朋从KTV饮酒后出来,乘坐一辆面包车回家。当晚,马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行至樊城区太平店镇一银行门前路段时突然驶入路左侧,与对向行驶的由龚某驾驶的面包车迎面相撞,造成面包车上8人受伤,两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驶入路左侧,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龚某醉酒驾驶经改装后(自行拆除第三排座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后,龚某因伤住院38天,花费医疗费13万余元,伤残程度经法医鉴定构成1个八级伤残、3个十级伤残,多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为36%,损伤后续治疗费约需3.5万元。

为此,龚某多次找到马某索赔,马某辩称,他为车辆投保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再者,因龚某系醉酒后驾驶改装车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自己应按次要责任赔偿30%。双方争执不下,龚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说法】

樊城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马某、龚某均违反交通法规,致龚某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龚露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该责任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院予以确认。“通俗地说,逆行是此次事故主因,醉驾改装车虽然危险,但只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之一。”昨日,主审法官表示,对于醉驾者龚某,现在已有刑罚来约束,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事故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

故马某应对龚某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该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马某按责任划分进行赔偿。马某应当赔偿的部分,由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由马某赔偿。

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龚某各项损失21万余元,马某赔偿龚某各项损失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