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在酒吧内消暑,开啤酒瓶时不小心溅湿了邻座男子阿锋的裤子,阿锋竟然为此用匕首捅伤了王先生的右腿。近日,樊城区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
去年8月3日,王先生和朋友在樊城拉美步行街某酒吧内喝酒聊天,玩得十分开心。酒吧内灯光昏暗,王先生在为朋友开啤酒瓶时,没有看清酒水喷溅的方向,弄湿了坐在邻座的阿锋的牛仔裤。阿锋当即变了脸色,义正言辞地要求王先生郑重道歉。王先生心知是自己有错在先,便出言道歉。可阿锋对这件事情不依不饶,惹得两桌酒客都十分不快。年轻气盛的王先生觉得忍无可忍,和阿锋打成一团。酒吧老板立即报了警,并带领多名员工赶紧将两人拉开。此时王先生觉得,喝酒的兴致已被破坏殆尽,便拉着朋友往酒吧门外走去。
谁知阿锋一声不吭,静悄悄地跟在王先生身后,抽出一把短匕首对着王先生的右腿就是一阵猛戳。王先生的右腿顿时血流如注,吓得在场的酒客一哄而散。王先生疼得捂着右腿坐在地上,阿锋则被及时赶到的屏襄门派出所民警当场制服。
好在匕首没有捅到动脉,王先生经及时抢救后没有生命危险。但事后法医鉴定,王先生的刀伤已属于轻伤二级。今年1月中旬,阿锋的亲属与王先生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全部的经济损失共计47000元。王先生书面表示对阿锋的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阿锋故意非法损害王先生身体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天气日渐炎热,容易心情烦躁,遇到矛盾一定要冷静,尽量心平气和地解决,切忌一时冲动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