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还要坐牢?像我这样的不是缴纳了罚金就不用坐牢吗?”9月7日,在樊城区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内,面对法官的宣判,被告人王某一脸惊愕。当天上午11时左右,王某便被公安机关重新收监执行,押送至看守所。
王某于7月25日晚开车经过大庆西路附近时被值班交警查获。交警队经过血液酒精浓度测验,发现王某体内酒精浓度已经达83mg/100ml,属于醉驾。在缴纳罚款,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王某多方打听并找了专业人士咨询,得知像他这种只是轻微醉酒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一般都是判处缓刑。“谁知道最后还是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一千元,以后我再也不酒后开车了。”王某后悔不已。
据主审法官张挺介绍,过去对于王某这类情节轻微、没有前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的确是判处缓刑并处罚金的情况较多,但自8月中旬起就不一样了。为保护市民的人身安全,解决醉驾屡禁不止的问题,全市法院系统自8月中旬起统一量刑标准。截至目前,该院已对40多名醉驾者判处刑罚,收押至看守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