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樊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企业借款起纠纷,信任破裂执行难
襄阳某食品公司是一家现代化综合性食品企业,专注食品产品生产、销售。2022年底,因经营需要,食品公司向襄阳某管理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置设备,但受市场环境及企业经营等方面原因影响,经多次展期,某食品公司偿还部分后,未能及时偿还剩余款项,管理公司故此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食品公司未按期履行,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姚纯一深入该被执行公司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实际情况,经了解,食品公司目前在正常经营生产,且有积极还款的意愿。走访中,食品公司表示正在积极融资、拓展销售渠道以偿还欠款,希望能考虑企业实际情况,解除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因双方之间信任缺失,难以达成一致。
财产调查发现,食品公司暂不具备全部清偿能力,用以生产的设备金额较高,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若直接拍卖该生产设备,则可能会使企业丧失债务偿还能力,使公司经营陷入死循环,而且也不利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如何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
双策破解信任关,活封活扣促和解
执行干警充分研判案情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从平衡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与被执行企业的生存发展需求角度出发,一方面引导被执行企业食品公司主动修复双方的信任裂痕,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并报告企业财产、收入情况,同时主动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出具有可行性的方案,降低了债务实现不能的风险。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企业管理公司对接,耐心细致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宽限期。
最终,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企业同意暂缓执行并解除部分强制措施。同时,法院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该公司的设备、设施采取“活封”“活扣”,允许食品公司生产使用,但不得处置。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助力被执行公司正常经营,激活“造血能力”,实现双方共赢。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更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樊城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有解”思维创新涉企执行“优解”措施,灵活适用“放水养鱼,盘活造血”等执行举措,着力降低执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