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共“点名”了98个
公众关注度高
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例
其中
由樊城区法院审理的
“吃‘霸王餐’逃单摔伤索赔”案
被写入报告
基本案情
佘某某、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经营餐馆。马某等人在佘某某、李某经营的餐馆就餐,餐费约260元左右。李某因发现马某等人未结账即离开,于是沿路追赶。李某看到马某等人后,呼喊买单再走,马某等人遂分散走开,其中马某距离李某最近,李某便紧跟着马某,并拨打110报警。随后,佘某某赶到,与李某一起追赶马某,马某在逃跑过程中摔伤。经鉴定,马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等支出。马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佘某某、李某赔偿其因被追摔伤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认为,就餐后付款结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应知晓的社会常理。马某等人就餐后未买单,也未告知餐馆经营人用餐费用怎么处理即离开饭店,属于吃“霸王餐”的不诚信行为,经营者李某要求马某等人付款的行为并无不当。李某、佘某某在发现马某等人逃跑后阻拦其离开,并让马某买单或者告知请客付款人的联系方式,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不存在过错。马某在逃跑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摔伤,与李某、佘某某恰当合理的自助行为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其要求李某、佘某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故李某、佘某某不应对马某摔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效果
事件曝光后,社会公众对马某的行为表示气愤,呈现“一边倒”的倾向:
——不问自取是为贼、吃完就跑也是贼,如此明目张胆吃霸王餐,恐怕也是日常霸道惯了,对他人权益、对法律更是缺乏基本的敬畏。
——对于故意违反社会规则,强行免费享有他人社会劳动成果的,必须严加惩罚,让他们不敢再试探社会的道德底线。
……
同时,社会公众也认为此次判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法官的裁判,无非是想重复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做到敬畏法律,否则,必将自食苦果。
——法律与常识、公众和法庭通过良性互动形成共识,法治建设也就有了最坚实的民众基础。我国虽并非判例法的国家,但是越来越多的好判决出现,会形成示范效应,激励法官从事实出发、以专业水准,勇于做出是非分明、善恶有报的硬核裁判。
……
典型意义
吃“霸王餐”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文明行为,吃“霸王餐”后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不仅于法无据,更颠覆了社会公众的是非观。“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字字铿锵,是对合法权益的捍卫,也是对侵权行为的坚定否决。个人合法财产、人身权利不容侵犯,这一基本原则不因标的物是几颗西瓜或一顿饭钱就发生偏移。本案不支持“我伤我有理”“我闹我有理”,对吃“霸王餐”者无理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发挥了司法裁判匡扶正义,引领诚信、友善、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