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四字诀” 攒出群众获得感

2024-04-11 09:24
来源: 刘 前(审管办)

“生长”在襄阳中心区和老城区,樊城区法院每年都要办理占据半壁江山的民生“小案”,而这些“小案”背后同样满载着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小案快办”,提质增效解民忧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我们已经做好了持久打官司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15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代表将一面印有“调解迅速促和谐,成效显著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法官和调解员的手中。

众所周知,劳动争议案件标的额一般比较小,但案件背后却关联着每一个劳动者个人和家庭利益,关系着他们的生活冷暖。樊城区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涉及当事人较多,为节约解纷成本,立即与区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对接,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现场立案、现场审核、现场裁定,并在一天内完成司法确认全过程,15件劳动争议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使案件在诉前画上圆满句号。

“劳动争议案件中,一边是怀抱无限希望的劳动者,一边是需要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经营者。等靠要肯定解决不了问题,只有重视小标的额案件,快速出击、善用调解、能动司法,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承办法官说道。

“于细微处见精神”,近年来,樊城区法院将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派员入驻樊城区综治中心,在中心设“法官工作室”“科技法庭”,一站式进行法律咨询、立案、简案调解、速裁及司法确认等,前移解纷关口,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为人民群众送去便利服务!

“小案优办”,用心用情赢民心

“妈,对不起!给您养老是我应该做的,今后我一定全心全力把您照顾好!”梁庄村委会里,小刘看着两鬓斑白、眼含泪水的母亲真诚悔过。

赡养纠纷案,看似家长里短的“小案”,背后的情理却颇为复杂。为找准矛盾“病根”,承办法官一边与老人所居住的村委会沟通,一边走访老人的街坊邻居。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体弱多病且行动不便,村委会里其他老年人可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既努力化解老人与儿子的家庭纠纷,也为村民送去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在处理赡养纠纷时,不仅要解决老人的实际赡养需求,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既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又对困难子女给予照顾,法理中融入人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法官表示。

公平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小案”往往反映最现实的价值追求,重视小案、办好小案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樊城区法院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深入挖掘“小案件”背后的法理人情,正确把握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同时通过巡回审判,让群众更加直观地参与、监督、感受司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小案深办”,如我在诉促治理

“这次经历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好服务、与业主和谐共处才能让企业实现良性长远发展,对于法官提出的改进意见,我们一定会仔细自查、认真整改!”这是某物业公司对于樊城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的答复与承诺。

近年来,物业服务纠纷逐年增多,案件虽然不大,却因“涉众”关系着社会稳定。在法院审理中,发现这类“小案”呈现的共性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金额不大,但相互之间抵触情绪较强。对于此类案件,樊城区法院法官都会实地走访案涉小区,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代表沟通交流、了解具体情况,同时查看业主意见较多的卫生环境、安保以及管理收费等情况以帮助找准症结、精准发力。

“这类纠纷往往是业主因物业服务质量低下拒付物业费,物业企业又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运营艰难而导致服务质量跟不上,产生恶性循环,不仅不利于物业公司的生存发展,也对业主的居住体验和小区的和谐安宁造成了较大影响。我们在执法办案时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切实为群众着想,公正处理纠纷,寻找最佳解决方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樊城区法院法官说道。

“小案”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治理。樊城区法院坚决克服简单地一判了之,依法、讲理、通人情办好民生“小案”,强化文书说理、判后答疑、敦促履行,用好司法建议,深入地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以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目标。

“小案精办”,能动履职助发展

“感谢法院,这份《信用修复证明》非常及时,原先合作过的公司又找我们下单了,没有信用方面的顾虑,我们的业务开展得顺畅多啦!”信用得到修复的某公司负责人向樊城区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欣喜和感激。

樊城是一座特色鲜明的现代商贸之城,这里商场林立、企业众多,涉企的“小案”种类繁杂、数量较大,也有许多企业因为种种原因进入执行程序、列入失信名单。樊城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失信预警和信用修复,创新适用“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及时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最大限度减少信用惩戒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也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正向激励作用,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卸下失信包袱,重塑社会信用名片。

“失信惩戒只是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通过正确实施信用修复,借助失信名单制度实现正向激励和负向制裁相结合,不给失信被执行人‘断后路’,而是‘谋出路’,才能助推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樊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解释道。

结案不是终点,精办不只是要解决企业现下的矛盾纠纷,更要放眼企业未来发展。樊城区法院精准发现企业困难,细致考量企业需求,持续提高效率、提升效果,让当事人的微权利、微诉求在“小案件”办理中得到无差别保护和公正处理。

“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件件不起眼的“小案”,背后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樊城区法院坚持秉承“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始终从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与合法权益入手,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个案的公平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