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推动“大变化”丨解纷加速!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

2023-10-25 09:09
来源: 张诗伊(立案庭)

今年以来,樊城区法院以“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审判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制度建设为主抓手,确保机制规范完善

找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定位,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制定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诉前鉴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诉前鉴定的案件类型、适用条件和鉴定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于2023年10月进一步修订完善,在总结试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诉前鉴定适用案件范围,强化了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的衔接,使大部分需要鉴定的案件由“诉中”转为“诉前”,确保案件正式审理进入“快车道”。

以部门联动为主轴线,促进工作高效运转

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立案庭主动引导当事人运用诉前鉴定规则维护自身权益。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责任等鉴定率较高的纠纷,及时将案件移送侵权赔偿案件专业法庭,明确承办法官,做好台账登记,尽早解决涉鉴定事实争议。在诉前鉴定意见书出具后,由立案庭引导当事人调解或委派至诉前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对于未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通过繁简分流,接力跑出解纷“加速度”。

以机制落实为着力点,实现解纷效果最大化

深度推进、落实落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既解决诉中鉴定程序“繁”、鉴定时间“长”的问题,又能让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对自身诉求进行合理预判,促进纠纷诉前化解。机制运行以来,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49件,已有12件纠纷成功在诉前化解。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为抓手,努力强举措、补短板,推动改革创新出实效,让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群众,通过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