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在一线

樊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纪实

2016-12-08 14:42

诉讼服务中心是当事人和法院打交道的第一站,为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温暖,樊城法院领导班子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自2013年改建诉讼服务中心以来,该中心接待当事人6万多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万多件次,立案3万多件,诉前调解案件2500多件。2015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有诉必理

群众合法诉权有保障

“大爷,您这个案子是属于我们院管辖,但是材料还不够,要立案的话,您还得写一份起诉状,准备上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诉状的格式对面便民诉讼服务台上有,您拿一份,参照着写就行!”笔者走进樊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的时候,立案窗口工作人员陈慧英正在耐心地解答一位老大爷的法律咨询。其余两个立案窗口前都坐满了正在立案的当事人,大厅的长椅上还有六七个当事人正在排队。

“这是这里的工作常态”,立案庭庭长宁丽敏说,2015年樊城法院立案9300多件,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受理三四十个案件,而今年的任务更重,到现在为止已经受理了近8000个案件。但工作量的增加并不影响服务质量,诉讼有人导、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接、案件有人查,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做到有诉必理是樊城法院对立案庭每位同志的要求。

为了方便身处异地的当事人立案,减少当事人的往返成本,该院还在官方网站上开通了网上预立案入口,公布了立案流程和工作电话。当事人只要拨通立案电话与工作人员沟通好,然后将相关材料发送给立案庭就能完成立案。这一举措深受外地当事人的称赞,三年来完成了异地预立案53件。

 

调解在先

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

今年三月份,宁丽敏收到一个借款合同纠纷,被告李某因为前几年买房在银行贷款30万,因做生意失败,妻子也跟自己离婚了,经济比较困难,好几个月没有还贷,被银行起诉,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一次性清偿全部剩余贷款。

在跟李某沟通后,宁丽敏了解到,李某是愿意偿还债务的,只是由于现在经济条件不好,无力一次性清偿剩余的全部债务,希望银行能够继续批准他按月还贷。但银行方面表示没有这种先例,且对方没有清偿能力,风险太大。为了避免造成被告住所被拍卖还债的局面,宁丽敏决定以调解为主,在银行这边下功夫。她向银行方面解释,法院会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司法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届时若李某仍然不能偿还,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反复与银行上层领导沟通,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银行方面同意了这一请求。

“诉前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其结果最接近当事人所追求的实体公正,能够确保案结事了。仅2015年一年,我院立案庭调解案件就有830件。”樊城法院院长田玉斌介绍。为了强化调解效果,该院立案庭还与人保、医调委、物调委、交调委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合作建立起诉调对接平台,2015年联调案件达57件,有效的降低了诉讼的对抗性。

 

法也有情

司法援助打通维权路

针对一些涉及民生的特殊案件,该院立案庭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促使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及时为当事人排障碍、解难题。

2015年7月份,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名特殊的当事人:一名小孩的叔叔李某带着他来立案,请求宣告母亲死亡。经过询问,原来小孩的父亲在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出车祸死亡,孩子母亲受不了打击,一个人离家出走多年,杳无音讯,留下孩子跟李某生活。

眼看孩子一天天长大,李某便想送他去上学,可是学校因孩子没有户口拒收。无奈之下,李某来到法院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情况需要申请宣告孩子的母亲死亡,然后指定叔叔李某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才能办理户籍。找到了解决办法的李某却在诉讼费面前发了愁,孩子要上学家里还有老人,他实在是负担不起。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案庭庭长宁丽敏立即免除了李某的诉讼费用,并为其申请司法援助,顺利地为小孩解决了难上户口的问题。像李某一样,得到樊城法院帮助的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还有很多。2015年,樊城法院共缓、免、减交诉讼费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