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018-08-29 18:01
来源: 民四庭
作者: 周艳

 

现实生活中发生业主家中被盗,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的事例很多,据此我们来探讨一下业主失盗物业该不该赔:

 

第一种观点: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在于安全防范、配合调查、协助处理紧急情况等维护基本秩序这一层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预防或打击犯罪的职能,对于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公司而言过于苛刻。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对小区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物业公司对于业主屋内并不承担安全保卫和巡视义务。物业管理的小区内有违章建筑或发生偷盗现象,物业公司有责任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报告,但是业主被盗财产损失直接或主要原因并不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小区监控设备是否损坏与刑事案件是否侦破、业主是否能够挽回其主张的损失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业主并未举证证明其家中被盗窃是物业公司存在明显失职、未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或者履行保安职责导致的,且盗窃案件没有侦破,业主被盗财产的数额尚未核实,仅凭业主的报案及接受案件回执单记录金额无法确定其丢失物品详细情况及物品价值,不能证明被盗损失情况。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第二种观点:承担赔偿责任

 

(一)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1、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是否应就业主遭受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主要从物业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法定义务及合同义务、在安保措施及防范工作等方面是否存在疏忽和过失进行衡量。盗窃案发生时,物业公司并未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进行限制或者登记,对小区居民住宅的保安巡逻存在疏漏,对楼房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进行有效防范,对盗窃案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过错。物业公司未尽基本安保义务对业主造成损失,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基于侵权责任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能因案件未侦破而免除。对业主承担人身安全保障职责是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首要职责,物业公司必须采取对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有效安全保障措施,保障业主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安全,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否则,即应对业主因为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这种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赔偿责任。实施加害行为的侵权人是损害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人是补充责任人,两者构成责任竞合,在直接责任人无法确定或无资力赔偿的时候,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责任要求物业公司采取措施保障小区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在小区实施侵权行为,否则即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盗金额的确定

 

1、采信业主的全部主张

对于赔偿被盗金额的确定,要根据合同法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以及公平原则进行考虑。虽然公安机关尚未侦破此盗窃案,但业主发现家中被盗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了公安机关的报案说明、购买发票等证据。上述损失与业主的经济状况相当,符合日常生活经验,且相互印证,故业主主张的财产损失已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业主发现被盗后第一时间报案,寄希望于公安机关破案挽回损失,主观上不存在虚报损失的故意,故对业主所述财产损失应予合理相信。

 

2、采信业主的部分主张

对业主提供的证据分类认定,有发票及报警记录相印证的物品予以采信;对商品价值较大却只有手写收据的,且收据内容存在瑕疵的物品,不予采信。

 

3、不采信业主的主张

业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际损失,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记录的也是业主自述的数额,并非经公安部门予以确认的数额。故通过现有证据无法认定业主在家中被盗时实际损失了多少财物。

 

(三)承担责任的份额

 

1、案件侦破,按照刑事判决所认定的部分赔偿

刑事判决书已对被盗财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了确定,业主被盗的财物和价值应以上述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为准。

 

2、案件未侦破

待证据充分时再行主张

由于盗窃案件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仅凭业主的报案记录无法确定其丢失物品详细情况及物品价值,购买发票仅能证明业主购买过物品,并不能证明被盗损失情况。业主仅以其自行计算的损失财物清单为依据主张权利,证据不充分。业主可在盗窃案件侦破后另行主张权利。

公平原则考虑

业主的财物在小区被盗,根源上是刑事案件导致,如果小偷被抓后应退赔业主,则不存在损失的问题,物业公司无须进行赔偿。但报案后未抓到小偷,业主的损失却实际发生了,如果等待案件侦破后再作赔偿,不能体现公平原则。在案件尚未侦破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财产损失应依据责任比例承担先行垫付的责任,待案件侦破后可向加害人追偿。因案件发生在室内,发现入室盗窃有一定难度,鉴于业主对其室内财产负有主要的安全保障责任,物业公司保安工作仅具有安全防范性质,故酌定物业公司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个人观点

如果业主遭受财产损失,系因刑事犯罪行为侵害其财产权利所致,物业公司并不负有侵权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因此,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大小,根据物业公司实际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参照被盗物品价值,认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究竟何种观点最适当,欢迎大家探讨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