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与女同学发生婚外情并有了儿子,却拒绝支付抚养费,甚至称孩子并非其亲生。孩子的母亲伤心之余将雷群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樊城法院司法技术科获悉,通过亲子鉴定,雷群和小强是亲生父子关系。经法院调解,雷群最终承担起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婚外情生子
雷群和江冰是老同学,毕业后两人各自成家。一次意外的重逢后,他们联系频繁,感情逐步升温,江冰甚至有离婚嫁给雷群的想法。2005年,江冰怀孕,她告诉雷群这是两人爱情的结晶。
十个月后,江冰生下男孩小强。雷群很高兴,给孩子取了名字,将孩子的户口落在姐姐名下,然后每月给江冰300元钱,作为孩子的抚养费。可是,江冰希望能陪伴自己和孩子的人是雷群,百般思量,她和自己的丈夫说了实话。丈夫愤怒之余和她离了婚。
无奈之下,江冰找到雷群,希望两人能生活在一起。但是,雷群压根没想过离婚再娶江冰。小强一岁半后,雷群就消失了。
状告“负心人”
今年4月,江冰终于找到雷群,要求他抚养孩子。已经同妻子离婚的雷群觉得自己落到这步田地,都怪江冰。于是,他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
伤心之余,江冰将雷群告到樊城法院,要求雷群支付小强一岁半至今的抚养费,并分担自己已支付的教育费、医疗费5000余元,以及孩子日后的教育费、医疗费。
今年6月底,樊城法院司法技术科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雷群和小强进行亲子鉴定,结果两人系亲生父子关系。
情人终担责
拿到鉴定结果后,雷群承认小强是自己的儿子。但他表示,与前妻离婚后,自己没了住房,收入也比较低,无法支付江冰要求的抚养费数额。
经法院调解,雷群同意支付自小强一岁半至起诉时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1.5万元。从今年4月起,他将每月支付小强抚养费500元,直到小强18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