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法院印发《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听证办法》 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2022-04-19 11:33
来源: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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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法院印发《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听证办法

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如何依法、高效、妥善解决市场主体诉求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如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提高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的透明度,增强处置结果的说服力?如何通过深化外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倒逼司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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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樊城法院出台了《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紧紧围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在与上级法院、襄阳市律师协会、区工商业联合会等相关领导反复沟通、多次磋商的基础上,结合樊城法院工作实际,对以听证方式处理涉营商环境投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引入第三方监督组织,公开透明树公信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业协会、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相关组织人员担任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并组成第三方监督组织涉营商环境投诉事项举行听证时,第三方监督组织可组成听证团参加听证活动,对案实体公正性、程序合法性、履职廉洁性等方面参与调查进行监督不仅案涉审执工作晒出成绩单,也对问题处理晒出全过程,以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处理结果的说服力,也倒逼法院强化自我约束。

二、听证程序全面细致,明确具体可操作

《办法》对听证的范围、听证的组织、听证的决定、听证的举行等进行了严谨细致的规定,形成了一套流程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投诉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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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听证结果的运用,推动形成工作闭环

对于经过听证程序的涉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事项,形成审查报告后及时回复投诉人或报送转办、交办部门。对经审查确认投诉事项成立的,责成相关部门及责任人整改;符合再审情形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需要追责问责的,由院督察室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同时,加强与樊城区工商联的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涉营商环境投诉事项,以及企业在生产经营、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还可结合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平台各个调解组织的行业优势、专业优势联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