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樊城区法院执行三组干警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建平的带领下,顶着炎炎烈日前往太平店镇王台村汉江河段禁渔区域,执行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次执行活动共计投放鱼苗68500尾,其中鲫鱼苗8000尾(苗种,全长>2CM),鲢鱼苗60500尾(苗种,全长>2CM)。
为了保证活动的公开、透明,严格依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樊城法院特地邀请了樊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襄阳市农业局、公证处、当地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共计10余人到场对增殖放流进行监督。
樊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对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更重视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生态损害及时修复,运用增殖放流的方式,鼓励被告人自愿购买、放养鱼苗。在保护环境的同时,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有效统一。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二年,经过一年的大力宣传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捕捞不仅会直接减少河流中鱼类的资源量,还会因成鱼被非法捕捞,造成繁殖期鱼类自然繁殖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不言而喻。为了维护生态平衡、营造绿水青山,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一起保护长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