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工程车柴油,襄阳两“油耗子”被判刑

2019-06-11 17:48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李欣蔓

常在夜晚出没,疯狂盗窃大型工程车的柴油......4月16日,樊城区法院对两个年轻的“油耗子”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8月25日,夜色深沉,郑大刚、王小军带着盗窃工具来到鱼梁洲某搅拌站院内。两人环顾了一圈,确定四下无人后,将目标锁定停放的一台挖掘机上。王小军先上前把挖掘机油箱撬开,郑大刚则使用带来的油泵将挖掘机油箱里的145.72升柴油盗走。经鉴定,被盗柴油价值1022.95元。

2018年9月19日凌晨,郑大刚、王小军再次以相同的手法,在鱼梁洲某饭店门前,盗走停放在路边挖掘机油箱内的291.44升柴油,经鉴定,被盗柴油价值2045.91元。

经查证,2018年7月24日至9月22日期间,郑大刚单独或伙同王小军,先后作案7起,盗得柴油22桶共计801.46升,价值5707.13元。王小军参与盗窃作案5起,窃得柴油12桶共计437.16升,价值3150.47元。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郑大刚、王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郑大刚、王小军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郑大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王小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郑大刚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556.66元;郑大刚、王小军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884.53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其他物资,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