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当庭撕毁证据 被拘留7日罚款1万元

2014-09-0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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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被告竟一把抢下证据,当众撕毁。最后,这名被告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诉讼,被法院司法拘留7日,罚款1万元。

樊城居民左某雇佣高某从事钢构焊接工作。作业时,塔吊篮突然坠落,高某全身多处骨折,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高某接受了2次治疗,左某只支付了第一次治疗的费用。二次治疗结束后,高某向左某讨要医疗费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7月16日,樊城区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高某向法庭提供了自己二次治疗的费用凭证。这时,被告左某一下子冲到审判台前,一把夺过证据,撕碎后扔在地上。法官当即责令左某将证据捡起来粘好。

昨日,记者从樊城法院获悉,左某向法院递交了书面具结悔过书,主动要求与高某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1.5万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