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法院屏襄门法庭庭长袁明
在很多阳光明媚的早晨,在很多年轻人还没起床的时候,立业路14号法庭的办公楼上,总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或是打扫干净楼道,或是在办公室伏案准备当天的工作。这个身影,就是樊城区法院屏襄门法庭庭长袁明法官。袁明法官1985年进入樊城区法院工作至今,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三十余年,兢兢业业,踏实工作,在基层法官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谱写了一曲服务群众,公平司法的颂歌。
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各类民商事案件呈现出集中爆发的态势,法庭处在审判工作一线,收案数量急剧增加,工作压力成倍增长。以2016年为例,屏襄门法庭案件总数为591件,人均近200件案件。在压力面前,袁明庭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庭干警扎实工作,尽量缩短审判周期,灵活办案方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2016年屏襄门法庭审结案件480件,结案率为81.22%,袁明法官本人受理案件183件,结案173件,结案率94.54%,在全院名列前茅。难能可贵的是,袁明法官的平均每案办结天数仅为56天,即所有案件基本都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审理结案,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平息纠纷,避免因审判周期延长造成当事人情绪失控、闹事上访的不良情况出现,受到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一致好评。
立足本职,化解群众矛盾
相比起一组组数据,鲜活生动的案例更能体现出袁明法官服务群众,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热忱。王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张某多年在外地工作生活,对王某不闻不问,与其他女子同居并育有一子,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两人离婚纠纷从2010年起先后四次起诉至本院,王某对丈夫出轨事实伤心欲绝,情绪激动,案件始终未能圆满解决,历时近四年,先后三次被我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漫长的诉讼周期使得双方矛盾更加激化,王某情绪激动,几乎失控。2014年,两人离婚纠纷第四次立案,被分配给袁明法官办理,庭审中王某情绪激动并辱骂对方代理律师,使庭审难以继续。随后袁明法官调阅并研究了本案全部卷宗后,认为判决容易,但判决后如何保证双方服从判决,不上诉上访,从而真正的解决本案纠纷才是难点。袁明法官耐心听取了王某的倾诉,听取她婚前用工资供张某在大学求学,但张某却婚内出轨的遭遇,同时也对王某耐心劝导,告知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勉强维持也不可能有和好的结果,同时还有女儿需要照顾,离婚能从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从而追求后半生的幸福。同时对张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婚姻破裂是由于其婚内出轨所致,其已涉嫌重婚,使其认识到王某的困难和自己的过错,放弃对全部家产的分配权利,并一次性支付王某生活困难补助金30万元。王某与张某最终调解离婚,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历时四年、四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守护公正,依法裁判
善于调解原、被告矛盾,倾听当事人心声,并不意味着无底线的怀柔,在公平正义面前,袁明法官更能够顶着压力,依法裁判。刘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因刘某患有严重的洁癖和强迫症,对赵某的工作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双方分居达三年之久。赵某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均未被法院支持,于2016年再次起诉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刘某及其家人多次找到袁明法官,要求不能判决离婚,否则会出大事,刘某本人更是将农药、水果刀摆在袁明法官的办公桌上,扬言:“不许判离,否则我就喝药自杀,和原告同归于尽”。在对刘某进行多次调解未果后,袁明法官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且赵某多次起诉离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要件,顶住了刘某的压力,依法判决离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各类案件层出不穷,日益繁杂;各类法律法规推陈出新,要求法官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袁明法官为适应新形势对法官提出的要求,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袁明法官作为党支部书记,除自己加强学习外,还按院里要求组织全支部党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时刻注意用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审判工作中践行一个党员的承诺,树立基层法官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袁明同志十分关注法治事业,对各类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是购买书籍学习或是打印出来加以揣摩,认真领会,同时能够结合具体案件活学活用,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的同时,也提高了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不仅理论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袁明法官也时刻践行一名法官的责任与操守。袁明法官的父亲中风卧床五年了,在这五年中,袁明法官没有因此而耽误工作,都是在下班后及周末在父亲床前尽孝;法官手握裁判权利,常有律师、当事人拿着购物卡、红包请求袁明法官照顾一下,袁明法官从来都是严词拒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时刻刻保持清廉本色;更不用说袁明法官常年上班来的最早,下班走得最晚,体现出人民公仆的态度,也为年轻人做了榜样。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法律是国家重器,社会准绳,但法律不会自动发挥作用,正是依靠袁明法官这样千千万万的优秀基层法官,兢兢业业,夙兴夜寐,在工作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操守,法律之光才能普照社会,公平正义的天平才能永远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