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但是依然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一次次在违法的边缘试探。近日,在樊城区的一个路口,就有一名男子因为酒驾拒绝检查强行冲卡,结果换来了更严重的处罚。
2021年1月2日晚,在樊城区九街十八巷马道口处,民警正在例行查酒驾,经过的车辆有序不紊地向前行驶,车主们都提前打开车窗准备接受检查。此时,一辆车窗紧闭的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走上前去,挥手示意驾驶员开窗接受检查,但是驾驶员毫不理会,始终没有回应。民警察觉不对,多次敲车窗进行提示,并通知前方执勤的同事将拦路卡放下来将人挡住。正当民警们紧急设置路障时,越野车突然加速朝着路口冲了过去,一头撞向路边的石柱...... 越野车受到撞击后当场爆胎熄火,路旁停放的一辆轿车也无辜受到刮蹭。民警们一拥而上,将驾驶员大壮抓获。经检测,从送检的大壮的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52.77mg/100ml。
经鉴定,路边停放的轿车受损价值为2498元。2021年1月14日,被告人大壮赔偿受害车主1800元。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壮以驾车冲卡的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大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已与受害车主达成协议并赔偿经济损失,可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遂判决,大壮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