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樊城区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4-16 09:38
来源: 麻小芳(定中门法庭)

4月16日,樊城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向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全市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案情回顾

李芳与王强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双方均在外地打工,女儿长期由爷爷奶奶照顾,李芳与王强因工作繁忙,只能在节假日期间见到女儿。据爷爷奶奶反映,孙女与父母关系都不亲密,平常也不会主动联系他们。现李芳与王强以分居多年、感情不和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对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均推脱,表示自己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女儿,都不想要女儿的抚养权。

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及举证质证情况,判决不准李芳与王强离婚,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及时向李芳与王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告知父母应当及时履行监护义务,工作繁忙并不是女儿监护缺位的借口,希望双方能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给予未成年人子女最温暖的爱。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提升责任意识,充分给予未成年子女关心、关爱,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