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樊城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法治之力疏堵点、解难题,妥善化解涉企纠纷。
近日,樊城区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原本长期合作的两家企业按下了“止争调解键”,消解矛盾隔阂,减轻企业诉累,为其继续合作奠定了基础,也为优化辖区营商法治环境加码增色。
2023年,襄阳某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与湖北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签订《产品供需合同》,约定建设公司向电气公司采购配电箱设备一批。
合同签订后,电气公司依约向建设公司交付了合同项下的电气设备,但建设公司仅支付了50万元货款,并以未收到总包方的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多次催要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电气公司诉至樊城区法院要求建设公司支付所欠货款300万余元,并申请财产保全。
看着手中的卷宗,承办法官匡雅颖陷入沉思:“此案债务数额虽大,但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双方企业有长期合作基础,调解成功可能性较高。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既能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显然是‘最优解’。”在认真审核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裁定后,承办法官决定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引导企业理性权衡诉讼成本与经营利益。
在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首先向建设公司指出,企业诚信是立足之本,分析涉诉纠纷对企业发展的不良影响,督促其积极应对,并建议在能力范围内先行偿还部分欠款,以诚意换取电气公司信任、缓解经营压力;其次从双方以往良好合作关系切入,向电气公司详细解释调解可缩短办案周期、更快兑现合法权益、减轻诉累的优势,并建议考虑建设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回笼需求,给予一定缓冲期,协商分期付款方案。
经过法官多次协调、搭建对话平台,引导双方逐步放下成见、合理表达诉求,从法律规定、长期利益及现实情况等多方面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纠纷圆满化解后,建设公司按协议支付了第一笔欠款,电气公司也如约申请解除了保全措施。建设公司反馈称:“法院的调解帮我们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持了后续合作,更为我们争取了发展空间,避免了经营困境。”
一份调解协议,双向化解矛盾,既使纠纷圆满解决,也为双方未来合作留有余地。樊城区法院亦将继续在案件审理中找准服务保障辖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厚植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不断为涉企纠纷实质化解提供“最优解”,持续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注入“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