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有尺度,文明腾退促共赢

2024-11-08 09:28
来源: 姚纯一(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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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某零部件公司因经营不善,抵押贷款到期后无法继续偿还,法院判决该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80余万元及其利息,法定代表人谢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直至2024年,该企业已未能实际生产,不仅债台高筑,更是在厂房被查封的情况下依然抗拒执法,继续对外出租。2024年3月,案涉债权经多次转让,由一家机械制造公司收购,拟处置资产用于后续生产经营。因与零部件公司协商无果,机械制造公司向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置抵押厂区及附着以清偿债务。

一个看似美好的开始

执行法官了解该案情形后,考虑到案件双方均涉及企业,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也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前往案涉厂区协调。协调初期,零部件公司提出,希望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将债权回购进行债务冲抵,考虑到该企业负债较高,但仍有一定的回血能力,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同意上述方案,由零部件公司在15日内支付款项回购债权。但这个看似美好的方案,却只是开始。

善意文明与强制执行并不冲突

两周后,机械制造公司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并未收到零部件公司承诺的款项。经核实后了解到,零部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筹措足额款项,但考虑到其违约在先,为避免机械制造公司权益受损,执行法官决定不再拖延,对抵押厂房进行司法拍卖。

案涉厂房经拍卖、变卖、流拍并抵偿给机械制造公司后,零部件公司却拒不配合交付,甚至要求在免除剩余债务的前提下,再向其支付200万元“补偿”。鉴于零部件公司的恶劣行径,经执行局合议研究决定,进入强制腾退程序。

推倒重来不是执行目的

腾退公告张贴后,新的情况又出现了。原来,案涉厂区中最大的厂房已经租赁给了一家印刷厂,这家印刷厂不仅长期经营良好、收益较高,更是解决了许多当地老百姓的就业问题,创造了较好的社会价值,是当地的知名企业。经调查,该企业已与零部件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尚未届满,但经核查发现,这份租赁合同存在瑕疵,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法院查封案涉土地之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虽然该企业经营良好,但交付房产符合法律规定,可如果强制腾退交付,那么该企业斥巨资打造的生产线将化为虚影,众多员工也将失业,许多家庭都会因此陷入困顿。

那么,如何兼顾法理与情理,确保三个效果统一,便是这一案件需要解决的难点。

供租户选择的两套方案

在原定方案中,拟为印刷厂重新选址,尽快搬离恢复生产。但现场勘验后,了解到印刷厂设备精密复杂,尤其是其主体部分,许多部位埋设在地下,已经与建筑本身融为一体,如进行拆卸,则已经成型的流水线必然被破坏,损失巨大。了解到印刷厂有在此继续经营的期望,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协调。最终决定,暂保留印刷厂区域,在租赁到期后,可继续与机械制造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确保有序生产经营,但需要移交对厂区的实际控制权。

对于剩余租户,执行法官制定了两套方案。如希望继续租赁,执行法官为其选取条件较好的新址,租户免费使用新场地三个月,腾退费及场地费均由零部件公司负担;如希望自行处理者,给予15日宽限期,期限内自行搬离。

日前,经过一天的行动,厂区租户均主动配合完成腾退。至此,案涉厂区全部移交机械制造公司。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保驾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同样也是法院的重要职责。运用执行智慧、搭建沟通协调桥梁,并以强制手段推动纠纷妥善化解,是本案顺利执行完毕的关键。樊城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理念,采取文明执行措施,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