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上门调解,实现“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当日结案”,赢得当事人高度赞誉。
2022年,刘某因父亲生病急需用钱,向好友王某借款 5000元。王某念及朋友情谊,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然而,三年过去,王某多次催要欠款,刘某却始终分文未还。面对好友的失信行为,无奈之下,王某将刘某诉至樊城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多种方式向刘某送达未果。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又曾是朋友关系,且刘某住所较近,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承办法官苏强决定主动上门,将调解室“搬到”刘某家中。
到达后,承办法官表明来意,耐心倾听刘某诉说难处。原来,刘某父亲生病后,家中经济状况急转直下,虽然一直想还钱,但在房贷、养家的重担下,实在拿不出钱来,又羞于面对王某,这才选择避而不见。
“你们相识多年,这份情谊难得,因为这笔借款伤了和气实在可惜。”承办法官从双方多年的朋友情谊出发,动之以情,又晓之以理,“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逃避解决不了问题,积极面对才是正道。”
同时,承办法官引导王某考虑刘某的实际情况,提出“分期还款+约定违约条款”的调解方案。
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王某同意再给刘某三个月的还款期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现场签署调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零距离、高效率”化解。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此次承办法官主动上门,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以“当日结案”的速度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樊城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意识,立足群众“小事”,用心用情用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