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许多家庭关切的“家事”,也是樊城法院关心的重点。
近日,樊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老人滞留医院3个月,明明早已符合出院标准,子女却拒绝接回......
一、老人晕倒住院,医院温暖救治
2021年11月6日,刘大爷因“突发言语不清、右侧肢体瘫痪”晕倒在路边,经路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被救护车送至A医院抢救,后转至该院脑病康复科治疗。在刘大爷身无分文且无家人陪同的情况下,A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即时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救治,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费用均由该医院先行垫付。
二、千辛万苦联系,家属拒绝接回
治疗期间,A医院通过刘大爷户籍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等多渠道终于联系上刘大爷的儿子,但其儿子始终不愿露面。2021年11月22日,刘大爷身体情况已达到临床出院标准,由于其生活仍不能完全自理,A医院通知其儿子来办理手续,但其儿子既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接回刘大爷,A医院只能继续对刘大爷进行照料,护士们更是轮班为刘大爷喂饭、擦洗。
三、迫于无奈起诉,法院公正判决
2022年2月,多方协调无果后,A医院迫于无奈将刘大爷及其儿子诉至樊城法院,要求立即办理出院手续、腾退病床床位并支付住院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等。
樊城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苏化军多次实地走访刘大爷的儿子,耐心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医院尚能本着人道主义在无人付费、无人陪护的情况下救治、照料你的父亲,你作为子女更应当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现在你是父亲的依靠,依法依理都应当尽快协助他办理出院手续,并且照顾好他的生活起居。”然而,刘大爷的儿子仍然不为所动,拒绝配合。2022年3月,樊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刘大爷支付住院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并腾退病床床位,刘大爷的儿子承担协助腾退义务。
四、倾力推动履行,助解养老之忧
判决生效后,刘大爷的儿子仍未协助履行判决义务。一想到强制执行虽然能解决医院的难题,但老人可能仍然无着无落,苏法官便无法放下心来。于是,他又联系刘大爷的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告知其若继续拒绝履行义务将会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刘大爷的儿子终于将刘大爷从医院接回家中。A医院也送来感谢信,字里行间道尽对樊城法院和承办法官的感激之情。
寄语
裁判,是案件的终了,却并不是法官责任的终了,法官不仅仅要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更要发挥定分止争的积极作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纠纷的顺利化解,既解决了医院的难题,同时也为刘大爷日后的赡养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希望刘大爷能在儿子的细心照料下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