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您别听姑姑瞎说,钱放我这里最安全!”
“奶奶不是不信你,可我这看病吃药都要钱,每次找你要钱,跟讨饭似的......我想拿回还剩的十五万。”
一、法庭上的祖孙
樊城区法院审判庭里,阳光透过窗户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李奶奶坐在原告席上,布满老年斑的双手紧握着一份皱巴巴的银行流水单。
“法官同志,”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我就是想要回我的养老钱......”
被告席上的小周眉头紧锁:“田法官,我完全是为奶奶着想。现在电信诈骗那么多,老人最容易上当。我是她亲孙子,难道会贪她那点钱?”
“那你为什么不肯归还?”姑姑周某忍不住插话。
“因为给了奶奶就是给了你,这是我爸的死亡抚恤金!”小周猛地站起来。
“安静!”法官田在新敲了下法槌,他眼角已有细纹,但目光如炬,“本案是保管合同纠纷,我们先理清几个法律事实。”
他转向李奶奶:“根据您提供的工亡补助金分配协议,这20万确实是您的个人财产,对吗?”
老人点点头:“当时我没有银行卡,在我堂侄们的见证下,这笔钱当时交给了大孙子小周保管。”
“代为保管不等于所有权转移。”田法官温和却坚定地说,“根据《民法典》第第八百九十九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小周脸色变了:“可我是怕奶奶......”
“你的担忧可以理解。”田法官打断他,“但法律上,李奶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即使她已经80岁,只要神志清醒,她就有权决定这笔钱放在哪里。”
审判庭里安静下来,只听见空调的嗡嗡声。李奶奶从旧布包里掏出厚厚一沓纸。
“这是近两年每次看病的记录。”姑姑周某红着眼睛解释,“我妈80岁了,各种基础病,小周每次就给一两千,根本不够用。”
小周盯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喉结滚动了一下:“我不知道,有这么多病,花这么多......”
二、情与法的天平
田法官揉了揉鼻梁,多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告诉他,这类家事纠纷最难裁决的不是法律适用,而是如何修复那些被金钱撕裂的亲情。
“休庭十分钟。”他突然宣布,“小周,我们单独谈谈。”
在审判庭外走廊,田法官语气平和,“你是年轻人,很多法律知识一说你就懂。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
小周抿了抿嘴角:“但法律也规定要防范老年人被骗!”
“没错。”田法官点头,“但防范不等于剥夺,我们也要尊重和理解老年人的需求。你们没有生活在一起,日常开销细节你无法知晓,但是这一张张住院单,却是实打实的啊!”
年轻人愣住了,窗外旗杆上的旗帜正在迎风飘扬。
三、破镜重圆
再次回到审判庭,看见祖孙三人各自沉默的画面,田法官清了清嗓子:“我有个提议。”
“第一,剩余15万立即转到李奶奶个人账户,但考虑到资金安全,大额支出需子女共同确认。”
“第二,周女士要确保母亲的开支透明,定期向侄子提供账目。”
姑姑周某握住了母亲的手:“我们没意见。”
“第三......”田法官顿了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我希望你们记住,今天争的不是钱,是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
李奶奶颤抖着向孙子伸出手:“奶奶不是要和你生分啊......”
小周的眼圈红了,他轻轻抱住李奶奶:“奶奶,我现在就陪您去银行办手续。”
阳光移到了审判庭中央,照亮了桌上那份刚刚签完字的调解协议,这也是田法官满意的结案方式。
四、法官后记
近年来,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不少案件反映出子女以“为老人好”为名控制父母财产的现象。这种行为看似出于孝心,实则可能构成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该条款不仅强调了子女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义务,更从法律层面否定了以任何名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事实上,擅自处置老年人财产、限制老年人自主决策等行为,既违背了法律精神,也忽视了老年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应当享有的尊严和权利。
“此案中,孙子固然有防范诈骗的善意,但方式欠妥。我们呼吁更多家庭建立健康的财产管理机制,可以设立共同账户、委托第三方监管,或利用银行'老年友好服务'。关键是要尊重老人的自主权,同时提供必要协助。”田法官感叹道,“毕竟,孝道的核心是尊重,而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