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的店铺,未了的责任
——一场工伤赔偿案的“破局”与“和解

2025-10-23 09:38
来源: 郝欣怡(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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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已注销,老板“不见了”,工伤赔偿该找谁?这份“消失”的责任,能否被法律找回?近日,樊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

事故突至,维权之路陷迷途

2023年6月,李某与某服装店签订了劳动合同,成为一名导购。然而,同年12月,她在工作中遭遇事故致九级伤残。李某与服装店协商未果后,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工伤赔偿时,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她面前:服装店已经注销。传统的劳动争议仲裁之路瞬间被堵死,赔偿款仿佛成了“空中楼阁”。李某将服装店的实际经营者张某作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李某不服,遂诉至樊城区法院。

法槌之下,精准锁定“真”主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唐京霞敏锐地抓住了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用人单位注销后,其原有的法律责任是否随之消失?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其经营者应对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案中的服装店在法律上属于个体工商户性质,张某作为登记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不能以“店铺已注销”为由免除其应负的工伤赔偿义务。法院精准地锁定了隐藏在“注销”外壳下的真正责任主体。

案结事了,司法温暖抚人心

尽管法律关系明确,但案件审理并非一帆风顺。张某对工伤事实本身没有异议,但表示因店铺经营不善才选择注销,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确实困难。李某因伤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迫切希望尽快拿到赔偿以解燃眉之急。

一个“等不了”,一个“拿不出”,双方矛盾尖锐。如果简单一判了之,执行周期长,可能激化矛盾。判决不如调解,结案不如解怨。法官决定全力调解,寻找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她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张某释明其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阐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耐心安抚李某的情绪,引导其考虑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在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上寻求一个现实可行的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向李某支付赔偿款12万元。为督促履行,协议特别约定若未按期支付,张某需额外支付2万元违约金。截至2025年10月,全部赔偿款已按约支付到位。

一纸调解协议,让一份破损的权益得以修复,也让一份沉重的负担得以安放。本案的成功化解,生动诠释了法院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价值,面对“等不了”的劳动者与“拿不出”的经营者,以调解促理解,化僵局为共赢。樊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将情、理、法融入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