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微信群的法治“故事”

2023-11-14 08:53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樊城区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审判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5月,樊城区法院定中门法庭入驻定中门街道办事处矛调中心,由法官们对接辖区内的8个社区,4名法官都加入了“定中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群”,通过微信群解答法律问题、接收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这也成为了定中门法庭的“日常”工作……

微信群里的“线上答疑”

“陈法官,请问离婚之后,一方拒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我们该如何劝导?”刚结束庭审的定中门法庭负责人陈丽婷,就看到定中桥社区综治中心微信群的一条留言。

640.jpg

“探望权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权利。建议双方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因为孩子抚养权或探望权的纠纷而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陈丽婷法官一一解答并认真回复。

“肖法官,子女因家产分配不均,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我们该如何化解矛盾?”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受父母在子女间分配自有财产状况的影响,如子女因此而拒绝承担或要求少担赡养义务,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也违反法律规定……”肖军法官仔细斟酌语言,耐心地回复社区工作人员问题。

微信群里的每一条留言,都是连接法院与社区的纽带,法官们拿起手机,在一字一句间将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微信群里的“调解邀请”

“法官,我们辖区的老旧小区一直为下水管道改造而烦恼,过两天的居民代表商谈会,想请你们过来给我们提供一些专业意见……”

“没问题,我们一定准时过来。”

640 (1).jpg

微信群里不仅有“答疑订单”,还有来自社区的“调解邀请”。

某老旧小区下水管道“三天一小堵,五天一大堵”,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幸福感,虽然大部分居民有改造下水管道的意愿,但由于管道改造支出等问题迟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下水管道改造工作停滞不前。

“同一栋楼住户,一般共同使用同一下水管道,负有共同管理、维护和注意的义务。物业公司对于公共下水管道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应当及时排查堵塞原因、疏通管道。”

2023年10月,定中门法庭应邀参加了某小区下水管道改造问题协商会。会议现场,小区居民各执己见,迟迟无法就改造费用支出问题达成一致,彭庆伟法官就下水管道改造费用承担、维修基金使用等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同时希望大家能够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共同改善居住环境。

居民们纷纷表示,法官的释法说理既纠正了部分住户觉得自己下水管道改造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观念,也提升了住户们的法治观念,大家会积极配合物业和社区完成下水管道改造工作。

微信群里的“普法订单”

“陈法官,我们社区工作人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总是感觉力不从心,能不能开展一次集中培训!”

“可以,大概时间我们再商定一下。”

……

640 (2).jpg

微信群里简单的对话后,一场以“人民调解——促进社区和谐与解决纠纷的重要工具”为主题的培训活动在定中门综治中心如期开展。

“处理家事案件要重视调解技巧,注重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具体案件中借助情感、亲情和伦理性特点,选择恰当的调解方案……”

费丹法官以家事纠纷调解案例为切入点,向社区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调解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围绕家事纠纷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说明现阶段调解难点不在于法律层面的人身、财产关系,而在于当事人之间长年累积的矛盾纠纷和业已受损的情感关系。同时,也为纠纷调解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要分析矛盾产生的情感动因,唤起解决矛盾的情感动力,做到既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握手言和,也打开心结,让爱人亲人重归于好。

小小微信群架起了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连心桥”,通过网络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实现“掌上”司法服务“零距离”。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化联动协同,实现有纠纷提前“吹哨”、有矛盾源头化解,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