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法官有办法,我们自己争执了一年都没结果,现在14天就解决了!”案件当事人赞叹道。
出现“裂痕”的信任
2020年10月,武汉某电力公司与襄阳某发展公司签订《配电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电力公司承包发展公司某园区项目10KV配电工程,开发公司按照工程节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合同签订后,电力公司按时推进工程进度,但发展公司却并未按节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引起电力公司不满。2021年1月,电力公司完成配电工程,自检合格后向发展公司提出交付。之后,电力公司多次向发展公司主张剩余工程款,均遭到拒绝。双方合作关系破裂,矛盾激化,电力公司诉至樊城区法院,要求发展公司支付工程款、逾期利息等各项费用12万余元。
寻找“共赢”突破口
由于案涉企业,承办法官王飞第一时间对双方进行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仔细阅卷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案涉双方对所欠工程款数额也并无争议,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双方对配电工程的验收有不同的意见,且均不配合对方。
王飞法官对位于本地的发展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沟通中,发展公司负责人解释道“虽然电力公司完成了配电工程,但一直未交付配电柜密钥等管理设施,验收时无法进行试送电测试,同时电力公司提交的材料也不符合验收要求,工程一直未通过消防验收。我们也想尽早通过验收投入生产。”
随后,王飞法官又与位于武汉的电力公司电话联系,电力公司也向法官表达了他们的意见:“在前期工程款支付中,发展公司并未按照时间节点支付进度款,时有迟延,如果直接交付配电柜密钥,我们很担心发展公司不会如约支付后续工程款。而且我们一直在积极配合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主要原因是发展公司的审核材料要求不明确。”
王飞法官认为双方本来是很好的合作伙伴,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因沟通问题引发的信任危机,如果简单判决,双方的关系将无法修复,而且可能带来的二审程序、执行程序将会严重增加当事人诉累,导致双方企业两败俱伤。于是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搭建两家企业信任的桥梁。
重建 “信任”的桥梁
找到双方的症结所在后,王飞法官先是与发展公司沟通,帮助其分析利弊:拖欠工程款既影响配电设施的使用,也拖延整体工程进度,于人无益也于已不利,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建议双方通过法院这个平台,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一番释法明理后,发展公司同意调解。随后,王飞法官又与电力公司联络,向其告知发展公司愿意调解的意向,并讲明调解解决不仅能减轻企业诉累,还能更快地拿到工程款。一番努力下,电力公司同意调解,并承诺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与发展公司进行协商。
调解现场,王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细致梳理案情,在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下,着力在共同履行义务时间和方式上寻找平衡点,搭建一个双方信任的沟通平台,化解猜疑,修复信任。最终,经过反复协商后,双方握手言和,电力公司交付设备密钥及审核资料,发展公司支付剩余费用,双方同时履行完毕。
下一步,樊城区法院将扎实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治理成本,持续抓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把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为打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不断提升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