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樊城重拳出击惩“老赖”

2016-12-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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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对宜城某磷制品公司罚款20万元,对袭击执行法官的陈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在宜城某公司还有债款未收回。根据这一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先后三次来到该公司,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供与胡某的账务往来材料,并协助扣划胡某的应收账款。但在多次催促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樊城法院遂作出罚款决定。该公司负责人郑某得知情况后,带领数人将执行人员堵在公司财务室讨要说法。执行人员做出解释后准备离开时,一名年轻人陈某突然关住财务室门,朝着执行法官面部猛击一掌。后经法院传唤,郑某到法院接受询问调查,对自己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行为十分后悔,并承诺一定会配合法院将事情处理好。8月22日,郑某来到樊城法院,主动履行了协助执行义务。

  今年以来,该院以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为突破口,明确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的义务,充分运用“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反复查找可供执行财产,从严要求相关单位主动协助执行。同时,加大对隐匿财产、转移财产、躲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截至8月份,查到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475条,司法拘留43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7人,促使242名“老赖”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