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刘昆等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

2019-05-08 17:52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孙利利

 

 

5月7日,樊城区法院对刘昆等24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这起组织卖淫团伙在襄阳市先后成立“养生会所”“休闲会所”等五家卖淫场所,组织多名卖淫女长期实施卖淫活动,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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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刘昆、肖天锋等人为了谋取利益,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在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某酒店三楼等多地开设“高新技术开发区梦幻仙指养生会所”等五个卖淫场所,并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红。被告人刘昆通过某网站进行广告营销,通过熟人介绍、门店招聘等方式招募卖淫女和工作人员;被告人翟起峰担任经理,负责多处卖淫场所日常管理、技师培训;被告人王玉琴、肖巧芝担任会计,负责多店账目核对,核算营业收入、股东分红、技师提成等;被告人谢娟担任培训老师,负责培训卖淫女。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刘昆等人经营的五个卖淫场所累计收入1670.9375万元,扣除工资、房租、水电物业费用等,非法净收入483.600036万元。有21名被告人,均获得不等的分红收入或工资、提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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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昆、肖天锋等8名被告人组织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园、陈辉等16名被告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采用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材料繁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据悉,为推进庭审顺利开展,合议庭在开庭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召开了庭前会议。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之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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