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携巨款潜逃14年,却因一句话被抓获

2021-05-12 11:02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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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休息时间,西安某公安民警大壮开着私家车去医院看望病人,未曾想在停车场停车时偶然听到隔壁车位一对情侣旺旺和美美在聊天——“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没身份证拿不了结婚证啊”“你去自首吧”大壮的心情随着两人对话的深入,经历了由八卦到疑惑再到惊讶的转变,随即当场抓获了被女友要求去自首的旺旺。被民警控制住的旺旺内心十分惶恐,主动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情回顾  

原来14年前,旺旺作为襄阳某银行支行交换员,携带现金缴款单,到某行分行办理自己所在支行前一天交纳到市分行的超额库存现金56.15万元的交款手续,因所交钱款捆扎不合要求,旺旺提出将装有上述款项的钱箱提回支行重新整理。随后旺旺将装着现金的钱箱带回了自己家,面对巨款,他未能顶住诱惑,当即携款潜逃到外地。

这一逃就是14年,心惊胆战的旺旺不敢使用真实姓名,也没办法正常工作生活,被公安民警控制时,所贪钱款已挥霍无几。案发后,西安民警从建行将旺旺之前所交的1万元风险金抵扣损失,旺旺亲属又代其退赔现金2万元,共追回赃款3万元,余款53.15万元无法追回。之后西安警方将旺旺移送至襄阳公安处理,后由樊城检察院依法以贪污罪向樊城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樊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旺旺受委托管理国有财物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旺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其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旺旺退赔了少部分赃款,酌情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旺旺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追缴被告人旺旺非法所得53.15万元,返还受害单位。

本案被告人侥幸潜逃14余年,最终还是落入法网,正义偶尔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