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樊城区法院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

2024-02-01 10:39
来源: 耿金涵(政治部)

“经查,举报反映陈志明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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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上午,樊城区法院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为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陈志明进行澄清正名。会议由樊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志学主持,区监委委员王毅、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王炳杰、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项艳彬、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余昊、王阅微、樊城区法院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民事审判第二庭全体干警参会。

据悉,此前有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陈志明同志在民事审判中违纪违法,枉法裁判。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最终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

会上,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王炳杰宣读了澄清正名通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陈志明同志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

“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爱,今天的澄清正名通报会,使我卸下了思想包袱,我将一如既往严格司法、严于律己,办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陈志明由衷地感慨道。

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刘傲然、法官孙娟分别结合自身实际经历谈了自己的体会,并表示,此次澄清正名通报会意义重大,必将鼓舞更多法官继续坚守初心,以司法为民的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区监委委员王毅强调,保障干部的合法权益是纪委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及时有效地澄清正名、查处诬告,才能够使党员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的热情,维护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和舆论氛围。此次澄清正名通报会表明了区纪委监委惩处与保护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明确态度和为干事者“撑腰”、让干事者无忧、向诬告者“亮剑”的坚定决心。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志学表示,惩治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对法院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树立了保护干事者的鲜明导向。本次澄清正名通报会既体现了坚持实事求是、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的坚定决心,又提醒了法院干警要主动适应监督新常态,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参会干警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澄清正名通报会感受颇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严明的纪律、更规范的行为和更优良的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不畏歪风邪气,不惧不实之言,坚守本心,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更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