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法院、消调中心联合召开财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

2023-03-24 11:22
来源: 原创
作者: 张诗伊 (立案庭)    浏览: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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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法院和省银保监局“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金融行业中多发的财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质效,3月22日下午,樊城区法院与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消调中心)联合召开了财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樊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耿宏伟,立案庭庭长杨全胜,消调中心主任王久明,调解部部长刘静及23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自2021年以来“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的成效,消调中心成功调解金融纠纷案件共计815件,法院委托委派调解成功案件共计180余件,司法确认共计460余件,其中一件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经樊城区法院委派后成功调解,通过延长还款期限方式帮助借款企业摆脱困境,避免贷款银行遭受重大损失,该案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但是,实践过程中涉及财产保险纠纷的案件仍然存在多元解纷力度不足、诉前调解成功率低、诉讼数量较多等问题。

 

耿宏伟副院长表示,财产保险纠纷调解难度大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机构重视不足、内部衔接联动不够和缺乏考核奖励机制。为帮助当事人准确预判诉讼风险,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稳妥化解矛盾纠纷,樊城区法院已制定并实施《诉前鉴定工作实施办法》,在积极落实的基础上,还将协同各方共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财产保险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二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保障,安排专人负责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工作,完善调解工作流程,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提高调解积极性;三是持续加强诉调联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努力提高诉调质效,既方便当事人理赔,也减少保险公司诉讼成本,从源头化解财产保险纠纷。

 

王久明主任也表示,针对财产保险纠纷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将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多元解纷理念,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调解工作短板,充分运用监管政策红利,坚持“能调尽调、调解优先”;三是强化落实措施,提升诉源治理水平,积极推动财产保险纠纷止于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