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景现场 | 法院下沉化纠纷 融网入格绘“枫”景

2024-09-27 16:47
来源: 周雨菡(民二庭)
    浏览: 520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樊城区法院通过“法院+村(社区)”“法院+网格”的协调对接,探索联调联治新模式,推动法律资源、法律服务贴近基层、服务民生,妥善化解群众矛盾,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梢”。

QQ浏览器截图20241008164844.png

问题简单情况多,矛盾尖锐难化解

近日,铁三院社区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王某(化名)在小区里骑电动车时,不慎撞上同小区住户吴某(化名),交警到达后,根据现场情况认定王某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虽然已划分责任主次,且同为小区住户,抬头不见低头见,但两人矛盾却愈演愈烈。经过社区多次调解,甚至联系辖区派出所介入,两人也仍无法就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介入解危机,深入社区化纠纷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司法力量,协助街道、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是我应尽之责。”作为驻铁三院社区的包保法官,在社区工作人员反映上述情况后,孙娟法官立即联系前往社区,与当事人、社区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详细沟通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以民意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识别矛盾类型、了解诉求,定制纠纷化解方案。

王某:我自己的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家里有两个孩子,都在花钱的时候,谁也不想出这个事,自己受了伤还要赔钱。

吴某:我更委屈了,好好地在小区里被撞伤,拿着医疗费单子还要不到赔偿。

承办法官立即安抚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耐心询问诉求,通过释法明理,充分、清晰地告知责任义务、相关法律后果及影响,努力劝解与引导,促进双方加强理解与沟通。在承办法官讲明后,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协商解决不仅能够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压力,还能在保护各自权益的同时,维护彼此间的邻里关系。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展现出互让互谅的精神,签订和解协议,达成赔偿方案,并当场履行。

法院社区联动治,共建服务新格局

“社区群众的事,看上去都是小事,处理不好也都闹心。”在“法院+村(社区)”“法院+网格”工作开展后,孙娟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包保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络与对接,了解社区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类型,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为化解社区内矛盾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司法从业人员入驻社区,打通了司法力量注入基层治理的通道和桥梁,通过法院力量下沉,社区“前哨式解纷”,法院司法资源与社区社会资源有机整合、形成合力,法院与社区联动调解,能动履职,实现司法服务的有效延伸。